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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進修教育,由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依需要附設進修學校實施之。
進修學校分高級中學及職業進修學校、專科進修學校、大學進修學校三級。
各級進修學校,由同級、同類以上學校附設為限。
偏遠地區應加強進修學校之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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