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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進修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德行評量之獎懲,依下列規定辦理:一、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及大功。
二、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及留校察看。
學生之獎懲,除應通知學生、導師、家長或監護人外,於學期結束時,列入德性評量。
第一項之獎懲項目、事由、程序、獎懲相抵及銷過之相關規定,由各校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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