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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學生發生重大違規事件時,學校應即通知其家長。
學校應掌握違規學生之家庭現況,就違規學生及家庭問題進行整體評估,並訂定個別化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計畫後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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