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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第十條第一項之申請後,經會同相關機關實地勘查,認符合本辦法規定者,應許可其設立,並發給設立許可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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