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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私立社會教育機構設立及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前條之獎勵方式如下:一、發給匾額、獎座或獎狀。
二、發給圖書、文物、器材等設施或設備。
三、發給充實設備之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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