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全國性教育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32條

財務報表,除新成立之教育法人外,應採二年度對照方式編製,以當年度及上年度之金額併列表達。
前項財務報表,應由教育法人董事長、執行長與該等職務之人及主辦會計人員就主要報表逐頁簽名或蓋章。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