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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民間參與教育設施接管營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依前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強制接管營運者,自前條第二項第六款所定強制接管營運之起始日起,被接管營運標的設施之經營管理權,由接管人代為行使。
但不得逾必要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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