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條校務會議審議下列事項:一、校務發展計畫及預算。二、學校組織規程及各種重要章則。三、科與附屬機構之設立、變更及停辦。四、教務、學生事務、總務、實習及其他校務重大事項。五、教學評鑑辦法之研議。六、校務會議所設委員會或專案小組決議事項。七、會議提案及校長提議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