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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技專校院得優先招收具一定實務工作經驗之學生,並於招生相關章則增列實務工作經驗之採認及優惠規定,經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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