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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技專校院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技術及職業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學校應編列預算協助教師進行產業研習或研究,並得以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相關獎勵或補助經費支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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