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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術研究機構設立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學術研究機構應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內及年度結束後二個月內,分別將研究計畫、經費預算及研究成果、結算報請教育部備查。
關於臨時特殊事項,應隨時專案報請教育部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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