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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新住民就讀大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新住民,指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所定,依國籍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申請歸化許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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