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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學術獎頒贈對象為於國內積極從事學術研究,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並獲得學術界肯定者;其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應具本國專科以上學校或學術研究機構專職五年以上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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