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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本條例第十六條至第十八條所定成績優良,除成績證明外,並得以個人其他學術、專業成就證明文件或資料,替代或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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