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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各級學校申請外國教師聘僱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各級學校聘僱外國教師,應檢具下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核發聘僱許可:一、申請書一式二份。
二、載明受聘僱外國教師之職稱及聘僱期間等事項之聘僱契約書影本。
三、受聘僱外國教師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四、受聘僱外國教師之護照影本。
五、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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