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高等教育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國內各用人或考試機構採認國外學歷者,得由各該主管機關參照本辦法規定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