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建立會計制度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法規章節: 第27條

私立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會計事務簡單者,經報該管學校主管機關同意,得委託兼辦,不受第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及第十八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