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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校財團法人及所設私立學校內部控制制度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學校法人應就人事事項,訂定管理規章及設計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點;其內容包括下列事項:一、專任董事、專任監察人之選聘及解聘。
二、校長選聘及解聘。
三、學校法人行政人員之聘僱、敘薪、出勤、差假、訓練進修、考核獎懲、待遇、福利、保險、退休、資遣及撫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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