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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校法人及其所屬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離職資遣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法規章節: 第23條

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項所定所任職務有體能上之限制,應由服務學校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報本部核定;本部核定後,並應將核定結果副知儲金管理會及監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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