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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組織運作及基金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法規章節: 第19條

本會以每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
本會業務計畫及預算書表,應於年度開始二個月前送請董事會審核,並提經全體監察人審議通過後,於年度開始前,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本會會務報告、決算報告及財產清冊,應於年度結束後一個月內送請董事會審核,並提經全體監察人審議通過後,於年度結束後三個月內,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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