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私立學校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法規章節: 第15條

學校法人董事會,置董事七人至二十一人,並置董事長一人,由董事推選之;董事長對外代表學校法人。
董事會得置辦事人員若干人,並得納入所設私立學校員額編制。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