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