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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外國僑民學校及附設幼兒園設立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私立學校目

法規章節: 第22條

外國僑民學校校產及基金之管理使用,受主管機關之監督。
基金及經費不得寄託或借貸與董事長、董事及其他個人或非金融事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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