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離島地區學生保送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9條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辦理本項保送,其招生名額採外加方式,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系、科)招生名額。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