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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學校衛生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1條

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所稱完成入學前之預防接種,指完成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規定之學齡前預防接種項目及劑次。
國民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前未完成預防接種者,學校應於開學後一個月內,依本法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通知當地衛生機關補行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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