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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各級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設置辦法,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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