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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參加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及國際科學展覽成績優良學生升學優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2條

本辦法之名詞定義如下:一、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指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地球科學與資訊奧林匹亞競賽、亞太數學、亞洲物理奧林匹亞競賽及其他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認定之國際數理學科奧林匹亞競賽。
二、國際科學展覽:指由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選派參加之美國國際科技展覽會(InternationalScienceandEngineeringFair,ISEF)及其他經本部認定之國際科學展覽。
三、升學優待:指以名額外加方式,保送或推薦升學。
四、高級中等學校:指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綜合型高級中等學校、單科型高級中等學校。
五、大學校院:指大學、科技大學或技術學院四年制。
六、各本學系:指與參賽項目相同之各本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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