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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各招生單位於考試放榜後,應將退伍軍人報考及錄取人數報請教育部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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