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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7條

派外人員子女返國時間如已超過學期開課時間三分之一,經分發或輔導入學高級中等學校者,准予隨班附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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