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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派外人員子女於同一派外期間返國後依本辦法分發或輔導入學者,無論註冊與否,以一次為限;分發後,不得再申請改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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