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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少年矯正學校特別獎勵及加給支給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教育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辦法規定之加給,係為慰勉少年矯正學校校長、教師及輔導教師之辛勞,按月以獎金名義支給之給與;其支給標準為每月新台幣壹仟元,服務每滿一年加發百分之十,最高以加發百分之五十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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