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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競技運動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競技運動政策、制度之規劃、執行與考核及相關法規之研修。
二、各級優秀競技運動教練選手之選才、培育規劃、執行、輔導及考核。
三、績優競技運動教練選手獎勵制度、就業措施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四、運動科學研究、運動禁藥管制、運動傷害防護與醫療照護業務之規劃、執行、培育、獎勵及輔導。
五、亞奧運競技種類之國際綜合性運動賽會選手培訓、組團、參賽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六、亞奧運競技種類之全國性運動會業務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七、亞奧運單項運動協會選手培訓、參賽、運動競賽業務之規劃、執行及輔導。
八、亞奧運競技種類之運動規則、紀錄審查及職業運動團體之輔導。
九、國家運動訓練中心之輔導及監督。
十、其他有關競技運動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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