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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教育部體育署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本署設下列組、室:一、綜合規劃組,分三科辦事。
二、學校體育組,分三科辦事。
三、全民運動組,分三科辦事。
四、競技運動組,分三科辦事。
五、國際及兩岸運動組,分二科辦事。
六、運動設施組,分三科辦事。
七、秘書室,分二科辦事。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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