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條教育資源及出版中心掌理事項如下:一、教育資料之蒐集、整理及研究。二、教學媒體與教育科技之研發創新及研發技術移轉。三、教育資訊系統、教育資料與圖書之典藏、數位化建置、管理及運用。四、國內外教育學術機構資訊資源之交流及合作。五、出版品之規劃、管理、發行、推廣及服務。六、其他有關教育資源及出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