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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5條

新聞組掌理事項如下:一、教育相關新聞之採訪、編輯、編譯及播報。
二、教育新聞節目、單元之規劃及製作。
三、教育新聞實務之研究及規劃。
四、國內、外教育新聞媒體之交流及合作。
五、其他有關新聞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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