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條蒐藏研究組掌理事項如下:一、科技文物之蒐集、典藏、保存、研究及鑑定。二、科技文物之學術交流與圖書出版品之編纂、印製、發行、管理及閱覽。三、科技文物資料數位化及自動化作業之維運管理。四、其他有關蒐藏研究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