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法規章節: 第3條

本館設下列科、中心、室:一、知識組織科。
二、系統資訊科。
三、閱覽諮詢科。
四、多元文化服務科。
五、數位資源服務科。
六、輔導推廣科。
七、分館服務管理中心。
八、秘書室。
九、人事室。
十、主計室。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