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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提供藝文服務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機關辦理藝文服務採購,其招標文件應載明之事項、審查項目、審查程序、優勝者家數、審查作業、議價及決標,準用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四條至第九條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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