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關堪用財物無償讓與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條

為建立政府採購法第一百條第二項機關堪用財物無償讓與制度,促進堪用財物流通,減少政府支出,特訂定本辦法。
機關堪用財物之無償讓與,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