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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機關採購房地產訂有底價者,訂定底價時應考量當地近期買賣實例、政府公定價格、評定價格或標售之價格、房地漲跌趨勢及當地工商業榮枯等情形。
前項底價,得依第十條於認定符合需要之廠商後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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