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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2條

應徵之房地產如係法令規定禁止或無法變更使用以符合需要者,應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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