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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機關委託研究發展,得將其整體規劃、細部計畫及執行事項合併或分別辦理。
其分別辦理者,得依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將其細部計畫、執行事項作為前一階段採購之後續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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