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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電子採購作業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電子招標文件及電子投標文件,其以文字或圖形檔處理有困難者,得以掃描電子文件代之。
電子投標文件中含有掃描文件者,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書面文件供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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