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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最有利標評選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採評分單價法評定最有利標者,價格不納入評分,以價格與總評分之商數最低者為最有利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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