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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採購稽核小組作業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稽核小組就以評分及格最低標決標之採購,其稽核監督重點事項如下:一、審查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組成、出席會議情形。
二、審查基準。
三、訂有底價者,其底價之訂定。
四、工作小組初審意見。
五、評審過程,有無經逐項討論程序及評審紀錄。
六、評審結果之決定、不同委員之評審結果有無明顯差異及其處理。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或設立機關指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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