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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6條

非以請求或確認金額為調解標的者,其調解費為新臺幣三萬元。
但調解標的得直接以金額計算者,其調解費依前條規定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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