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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採購履約爭議調解收費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4條

申請調解者,應繳納調解費。
其未繳納者,由申訴會通知限期補繳;屆期未繳納者,其申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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