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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6條

考試及格者,由主管機關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得以電子文件代之。
其遺失補發者,發給考試及格證明。
及格證書格式,由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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