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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3條

採購人員有違反本準則之行為,其主管知情不予處置者,應視情節輕重,依法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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