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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通用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採購人員發現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令之情事時,應即採取改正措施或以書面向有關單位陳述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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